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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执法剑指互联网“三巨头”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 发布时间:2026-10-06 17:43 点击量:

原标题:反垄断执法剑指互联网“三巨头”

□ 何勇

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发布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集中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给予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及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12月14日中国新闻网)

50万元的罚款,对于阿里巴巴、阅文、丰巢三大互联网巨头来说可能是“毛毛雨”。但是,作为行业领军者的三大互联网巨头企业遭到顶格罚款,所产生的警示意义超过了行政处罚行为本身。

三大互联网巨头企业,在行业内影响力较大,投资并购交易较多,也拥有强大的专业的法律团队,但在收购时却没有依法主动申报,无视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影响较为恶劣,必须处罚,不能放纵。加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有助于打消一些企业可能存在的侥幸和观望心理,防止头部企业、互联网巨头借助并购形成垄断,或通过收购中小企业等方式扼杀潜在竞争对手,阻碍行业创新。

在此之前,由于平台经济领域垄断界定不明,不少互联网企业特别是巨头企业不断试探边界,滥用市场地位,甚至是绑架用户,把用户当成企业竞争的工具。“二选一”俨然越发成为当下一些巨头企业的惯用手段,危害平台经济领域的健康发展。

近段时间以来,互联网行业反垄断动作频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先是在11月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随后中央明确表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现在又对三大互联网巨头企业进行顶格罚款。这“三板斧”表明:监管部门不会对互联网行业垄断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对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亮剑将成常态化。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整个行业健康长远良性发展,真正实现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