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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拟修改和废止23件地方性法规,12项修改涉及减证便民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 发布时间:2026-10-06 04:38 点击量:

原标题:武汉市拟修改和废止23件地方性法规,12项修改涉及减证便民

(记者张倩倩、通讯员杨阳)专利法律状态认定、木材运输证、房屋交易立契审核手续等一批证明被取消。11月18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中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将修改和废止23件地方性法规,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经审议批准,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对《武汉市专利管理条例》《武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武汉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20件地方性法规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对《武汉市民营科技企业条例》《武汉市体育场所管理办法》《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条例》予以废止。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梳理发现,修改的20件地方性法规中,涉及取消证明事项的包括12件法规。

修改后的《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申请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在符合条件后向区行政审批部门提出申请,无需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修改后的《武汉市献血条例》规定,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或者外地用血后办理退还用血费手续时,无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用血证明。

修改后的《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不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账户转移、封存、启封或者提取等手续,职工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办理,无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修改后的《武汉市房产管理条例》规定,交易买卖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向房屋所在区房管部门申报合同网签备案,不再办理房屋交易立契审核手续。